2012年10月8日 星期一

飆車行為可能成立何罪?


對許多年輕朋友而言,可能認為在電玩平台上開賽車(包括跑車、房車及摩托車等)不過癮,而選擇在街道上與同好競速,且認為只要不造成他人受傷,並沒有不妥之處。

然而,這樣的觀點是正確的嗎?

實則,飆車行為除了常肇事致人死、傷,且深夜群聚飆車噪音擾人,普遍為社會大眾所排斥外,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527號判決亦認為:「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其中構成要件之「他法」,乃係指除損壞、壅塞以外,凡足以妨害公眾往來通行之方法均屬之。具體而言,以併排競駛或為追逐前車而以飆車之方式,在道路上超速行駛,均極易失控,有撞及道路上之其他人、車或路旁之人、物,足以發生交通往來之危險,自該當上開所稱之『他法』」。

是故,以併排競駛或為追逐前車而以飆車之方式,在道路上超速行駛,均可能成立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請年輕朋友們注意莫受錯誤資訊誤導,以免觸犯刑責而不自知。

2012年10月2日 星期二

人生的最大遺憾是甚麼?


在團隊生活中不可隨波逐流,對的事情要堅持,不對的事情也要堅持不碰就是不碰,也就是所謂的擇善固執吧。有人問我,今年打了這麼多全壘打和打點,如果沒有拿下任何獎項會不會遺憾,我說:『人生的最大遺憾,就是沒有盡力。』今年球季我沒有遺憾。
                  -兄弟象隊周思齊(引自2012930蘋果日報體育版)

多麼動人的一句話啊,令人見識到熊熊燃燒的棒球魂,照亮了這一季的比賽,所謂的「一生懸命」就是如此吧。

對照中華職棒聯盟本季最後一場補賽象、獅兩隊荒腔走板的演出,實在令人替參與的教練與球員們感到羞愧(我個人認為教練要負最大責任,因為沒有教練「授意」,而非「默許」,球員不會主動互相放水的)。因為他們不尊重自己,不尊重球迷,更不尊重棒球,誠如球評楊清瓏教練質疑:「這樣要如何教育我們的下一代?」確實不容中華職棒高層飾詞閃躲、拖延了。

希望中華職棒聯盟撤銷原處分,另行從重論處,才能杜絕這樣的醜事再次發生,還棒球一個純淨的空間,讓周思齊這樣的好選手繼續成長、精進,更讓身為球迷的我們找回欣賞比賽原始初衷與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