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淺談求職陷阱(2014年8月29日警察廣播電臺訪談隨筆)

一、求職過程可能會遇到甚麼事
每年67月開始有許多社會新鮮人從學校畢業,投入求職行列,同時也有許多上班族因生涯規劃或家庭因素,想要轉換跑道,因此到處求職面試,希望可以到新的環境一展長才。但許多新鮮人或求職者往往忽略的是,許多「徵才廣告」或「面試機會」可能另有目的甚至潛藏危機,宜仔細分辨再決定是否前往面試或加入該公司之工作行列,請勿貿然答應以免受騙上當甚至構成犯罪後悔莫及

二、求職陷阱可能有那些狀況
(一)假徵才之名騙色
例如:常有不肖人士利用許多女生自認外型不錯,夢想成為明星或希望輕鬆賺錢的心理,刊登廣告徵選模特兒或Show Girl,先把求職者騙到指定地點面試,過程中並未說明工作內容及待遇,但卻指示求職者更換暴露服裝甚至脫去衣物讓其確認身材並拍照留存,嗣後工作毫無下文,而照片已流落在外任人觀覽。甚至遭下藥迷昏後趁機加以性侵害,等求職者醒來,已經成為犯罪之被害人,身心蒙受重創。
(二)假徵才之名招生或販售商品
1.         例如:曾有補習班業者在報紙上刊登廣告,宣稱繳交報名費參與職業訓練,訓練期滿可推介就業云云。但實際上該補習班廣告之刊登目的在收取報名費用,且職訓課程甚為空泛,期滿只是推介就業,並無任何其他幫助,求職者只能感嘆白費金錢與時間。
2.         又例如:某公司徵求業務人員,全無底薪,只能從販賣公司商品獲得收入,但又特別表示公司商品非常火紅,很好賣,所以要自掏腰包先買先贏,再賺差價即可。求職者往往信以為真而買進大量商品,卻陷入無法脫手賣出之窘境,只能含淚吸收所有損失。
  (三)假徵才之名詐取財物
例如:曾有不肖人士於面試時,表示公司規定求職者需繳交購買制服費用或保證金(承諾會來上班),求職者因求職心切,遂依其指示繳交,但於約定上班日,抵達公司時卻發現已經人去樓空,才發現遭詐騙上當。
  (四)假徵才之名吸收投資
例如:曾有存心不良之廠商假借求才名義,吸收求職者進行外匯投資,並吹噓獲利甚豐,不參加可惜,使求職者非但未領到薪資,反而拿出積蓄投入外匯交易,但因為求職者欠缺金融知識,投資金額隨即因虧損而化為烏有,或於投資時簽定相關合約,後悔時亦無法解約退款,而蒙受巨大損失。
(五)假徵才之名利用求職者犯罪
1.  例如:因詐騙集團為躲避追查,需要使用信用正常之帳戶,於是會利用求職者急於求職之心理,要求其開設帳戶,並表示要確認是否可順利入帳,必須暫時保管該帳戶存摺、密碼和金融卡。接著詐騙集團再指示受其詐騙之人將款項匯入該帳戶內,詐騙集團成員隨即將金額提領一空,待受害者發現而報警,該求職者之帳戶已經列為警示帳戶,完全凍結交易,並很可能面臨幫助詐欺之刑責。
2.   另例如:吸金集團於招募會員投資之同時,吸收求職者成為其下線投資人,為吸金集團對外號稱保證獲利而招攬投資,並因此導致下線投資人血本無歸,很可能涉嫌違反《銀行法》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所規定之罪名,因而入獄被關,實不可不慎。

三、 如何避開求職陷阱﹖
 (一)不合理者宜避免求職廣告僅刊登電話並無公司名稱及地址者,面試地點詭異不合理(例如:泡沫紅茶店、汽車旅館等)且待遇又與常情不合者宜避免前往應徵
(二)有懷疑者請小心若對於應徵工作內容工作性質有懷疑宜請親友陪同前往或至少告知親友前往面試地點以便隨時介入協助
(三)未依法提供勞健保或薪資且工作內容顯然與所應徵工作不符者(例如:應徵公司行政人員,錄取後公司未交辦相關工作,反而大力遊說投資特定商品或交易者),請儘速離開
(四)拒絕不合理之面試要求,例如:應徵摸特兒要求脫去衣物查驗身材或陪同飲酒作樂等
(五)請拒絕不合理之任職條件,例如:任職前需先付款訂製高價制服﹔或任職需先行大量買入公司商品,要求員工出售以期賺取差價等,顯然使求職者尚未工作賺得報酬,業已支付大量花費者,恐怕其中有詐。
(六)對於不瞭解之投資或交易商品除自己不要投資外宜避免推薦親友投資或參與以免造成龐大損失,甚或觸犯刑責,得不償失。
四、懷疑自己受騙上當宜如何處理
(一)先停止從事該工作」,避免損失擴大
(二)若認為有權利受侵害,請記得撥打法扶的專線02-6632-8282,預約申請,由法扶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與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