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 星期四

如何識破詐騙集團的虛假公文

這幾天有朋友急著找衞航求證,說他使用E路發APP投資,帳面上獲利不少,結果想賣掉股票取回資金時,服務人員卻說必須證明資金合法來源,要繳納總資金的15到安全帳戶內,才可以提領,並提供地檢署公文如照片當作佐證資料,讓他覺得很奇怪,趕緊來預約詢問。

-

其實,一拿到所謂的公文閱讀,就知道他遭到詐騙。原因很簡單

一、沒有機關會把自己的名稱和首長姓名寫錯。

二、證券交易是什麼

三、不會用中國語法,更不會自我矮化。

四、只有涉嫌詐騙會被列為警示帳戶,在判決確定沒收執行前,地檢署無權清零任何人的帳戶。

五、更重要的是,賣掉自己的股票,就是處分自己的財產,無須提繳保證金。

-

簡單來說,就是詐騙集團知道被害人想獲利了結,最後再榨乾剩餘價值而已。謹此提醒大家,不要看到公文就深信不疑,定下心來詳讀,或上網或找人求證,才能避免損害發生或擴大,並趕緊亡羊補牢。

2023年3月19日 星期日

鄰居魔音穿腦,如何提告才有勝算?

相信大家多少有被鄰居吵到無法成眠的經驗,剛好最近也有知名女星被鄰居指控放任小孩跑跳擾鄰,引起大眾關注。如果鄰居持續不斷發出惱人聲響,確實可能引發失眠、憂鬱而影響健康,但我們畢竟不在現場,在沒有證據佐證下,真的難以論斷誰是誰非。因此,是不是被鄰居魔音穿腦,只要感覺自己身心受創,因而去看醫生,只要拿著診斷證明書去提告,法官就會判決鄰居要賠償我們損失呢

-

答案是這樣的舉證仍然不夠。

-

因為失眠、憂鬱是不是被噪音干擾而引發,還無法確認。而且,法官根本不在現場,不是全知全能的上帝或大家的背後靈,如何確定您說的時間、地點,被告確實製造令人無法忍受的噪音?所以必須要提供足以認定事實的客觀證據,才足以說服法官。

-

為此,除了被害人自己準備儀器測量,並錄音錄影存證外,更重要的是,應該向環保主管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或各縣市的環保局或警察局檢舉,讓執法人員來進行稽查認定有沒有違反噪音管制標準,確認是否需要開罰。

-

由於執法人員到場稽查確認違反噪音管制標準,以及進一步開罰,一定會留下紀錄。接下來,如果對方被開罰後,只是暫時停止,後續仍故態復萌,頻頻發出惱人聲響,被害人在2年內,除了檢附自己蒐集的證據外,更可以在起訴後,請求法官向裁罰機關函調稽查開罰的所有資料,來佐證起訴事實與證據相符,才能大大提高勝算,順利求償成功。

老闆可以單方任意變更勞動條件或進行調動嗎?

昨天接受法律諮詢,是有關詢問人的老闆想要調整他的職務,職稱、工資等都會受到影響,但詢問人自認工作負責、未發生疏失,所以不同意接受調整,雙方不歡而散。

-

勞動條件的變更,原則上需經勞資雙方同意,老闆不得單方變更或決定。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以下五項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

而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715號判決曾表示(白話文):
如果老闆單方變更行為確定違法,不能因為公司拒絕勞工來上班,就認定勞工曠職。
此時勞工有兩個選擇,一是繼續去上班,二是依法(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要求公司資遣(取得非自願離職書+資遣費)。

-

資方若不能依法處理,對勞工來說,一家生計很可能馬上陷入困境,雙方最後難免上法院爭個輸贏;
對組織來說,在爭訟過程中損失的商譽和形象,恐怕比實際支付金額大得太多,每個老闆都該想想這麼做是否值得。

如何識破詐騙集團的話術?

看到彰化警方攻堅破獲詐騙集團,救出被害人的新聞,想到前兩天諮詢的被害人,他透過臉書廣告找工作,選定標榜時間彈性、內容輕鬆、收入多多的工作,先約出門面談,自稱老闆的人直接帶他去開戶,之後更表示可以載他到公司詳談。

-

沒想到老闆帶他到市郊某社區,一進門就被蒙面搜身(隨身財物都被扣走)、口塞毛巾、上手銬帶進房間。隔天一早帶他出來問話,要求他提供帳號密碼,若不從就毆打,直到提供後才同意取下眼罩,他才發現自己和十幾個人關在一起,不但禁止交談、洗澡,一天更只能吃一碗泡麵,幸好十多天後這個據點被警方攻堅破獲,才結束他們被因禁的日子。

-

但因他被迫提供的帳號密碼,已經被歹徒用來領取詐騙他人的款項,除了自己被囚禁而身心受創外,更淪為提供帳戶的被告,需要找律師協助,堪稱慘上加慘。

-

然而,仔細想想,詐騙集團的說法有下列不值得相信的破綻

-

首先,正常公司老闆或同事很忙,面試會安排在公司談工作內容和待遇,確定錄取才會問有沒有公司薪轉銀行帳戶如果沒有,才會請求職者自己找時間去銀行開戶,根本沒空陪到銀行監督新進員工開戶。什麼都不問,直接帶去開戶肯定有詐。

-

其次,如果聯絡過程中談到租用帳戶每個月多少錢可否把個人帳戶提供公司使用?就可以知道公司真正要的是「帳戶」,而不是來求職的這個人,等提供帳戶密碼,失去利用價值後,沒有人會在乎求職者的死活。

-

更重要的是,如果時間彈性、內容輕鬆,如何收入多多如果錢這麼好賺,到底誰要做粗重、勞心勞力的工作?難道大家一起躺平,就能促進經濟發展?除非這世界上真的有聚寶盆,否則短時間要獲得高額利潤,絕對是誘人上鉤的話術。

-

其實說穿了,詐騙集團就是利用我們一時貪心,或未經考慮輕率決定,來引誘大家上鉤。請大家珍惜自己的信用與安全,別再相信不切實際的陷阱,才能避免受騙上當,反而人財兩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