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有錢給子弟開名車住豪宅有甚麼不對?

若農夫織婦終歲勤動,以成數石之栗數尺之布,而富貴人家終歲逸樂,不營一業,而食必珍饈,衣必錦繡,酣豢高眠,一呼百諾,此天下最不平之事,鬼神所不許也,其能久乎?
                   -曾國藩遺囑(引自唐浩明著《曾國藩》卷五)

如果不會妨礙他人或違法,應屬個人自由,只是要慎防盈不可久,老來悲慘而已。

但若子弟心態偏差,養成用錢來衡量階級地位的習慣,並進而以傷害、侵犯他人為樂,難道是幾句道歉就能解決的嗎?以最近熱門的潑糞雙煞為例,其中一人甚至表示有必要為了遊民毀掉這兩個年輕人嗎?從這樣的反應可知,他們並不知道為甚麼要道歉,只是迫於形勢,眾怒難犯罷了。另外的重點是,我們的社會需要這樣的年輕人做甚麼?這樣的人能為眾人貢獻甚麼?教育部長竟然還說退學不是理想的作法,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亦表示要糾正學校之處分,姑息與鄉愿至此,令人搖頭嘆息。

總之,讓子弟開名車住豪宅,卻沒時間或精力嚴格管教,易養成子弟耽於逸樂,不思進取之惡習,仍以戒慎為宜。與豪宅名車相比,教導孩子正確的人生態度重要多了,這才是孩子一輩子受用不盡的寶藏,願以此與所有朋友共勉之。

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公益訴求與真理不容閃爍不定

公益訴求與真理不容閃爍不定。
                      引自吾師陳新民大法官釋字682號解釋不同意見書

最近每當看到自認為不合理之判決理由,深覺無法接受時,總是想到老師寫的這句話,讓我有再堅持下去的勇氣。

另就更廣泛的層面來看,其實這句話也很適合用來描述聲援「文林苑王家」的導演、教授、律師及學生們,在引起社會大眾的持續關注前,如果沒有他們的堅持,試問:大官們會關注王家人的房子被拆與都更法令有違憲之虞的關聯嗎?建設公司會對王家人及聲援的學生們撤告嗎?答案絕對都是否定的。

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才是真正的英雄所為,比起許多大官高居廟堂之上,尸位素餐,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連釋憲應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提出都無法決定,實在好太多了。

如今,終於由立法委員連署提出都更條例之釋憲聲請,希望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能儘快受理釋憲案並作出合理之解釋,讓他們的堅持不至於白費,以免公益訴求與真理長期陷入晦暗不明、閃爍不定之狀態,是所至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