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有錢給子弟開名車住豪宅有甚麼不對?

若農夫織婦終歲勤動,以成數石之栗數尺之布,而富貴人家終歲逸樂,不營一業,而食必珍饈,衣必錦繡,酣豢高眠,一呼百諾,此天下最不平之事,鬼神所不許也,其能久乎?
                   -曾國藩遺囑(引自唐浩明著《曾國藩》卷五)

如果不會妨礙他人或違法,應屬個人自由,只是要慎防盈不可久,老來悲慘而已。

但若子弟心態偏差,養成用錢來衡量階級地位的習慣,並進而以傷害、侵犯他人為樂,難道是幾句道歉就能解決的嗎?以最近熱門的潑糞雙煞為例,其中一人甚至表示有必要為了遊民毀掉這兩個年輕人嗎?從這樣的反應可知,他們並不知道為甚麼要道歉,只是迫於形勢,眾怒難犯罷了。另外的重點是,我們的社會需要這樣的年輕人做甚麼?這樣的人能為眾人貢獻甚麼?教育部長竟然還說退學不是理想的作法,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亦表示要糾正學校之處分,姑息與鄉愿至此,令人搖頭嘆息。

總之,讓子弟開名車住豪宅,卻沒時間或精力嚴格管教,易養成子弟耽於逸樂,不思進取之惡習,仍以戒慎為宜。與豪宅名車相比,教導孩子正確的人生態度重要多了,這才是孩子一輩子受用不盡的寶藏,願以此與所有朋友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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