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農夫織婦終歲勤動,以成數石之栗數尺之布,而富貴人家終歲逸樂,不營一業,而食必珍饈,衣必錦繡,酣豢高眠,一呼百諾,此天下最不平之事,鬼神所不許也,其能久乎?”
-曾國藩遺囑(引自唐浩明著《曾國藩》卷五)
如果不會妨礙他人或違法,應屬個人自由,只是要慎防盈不可久,老來悲慘而已。
但若子弟心態偏差,養成用錢來衡量階級地位的習慣,並進而以傷害、侵犯他人為樂,難道是幾句道歉就能解決的嗎?以最近熱門的潑糞雙煞為例,其中一人甚至表示有必要為了遊民毀掉這兩個年輕人嗎?從這樣的反應可知,他們並不知道為甚麼要道歉,只是迫於形勢,眾怒難犯罷了。另外的重點是,我們的社會需要這樣的年輕人做甚麼?這樣的人能為眾人貢獻甚麼?教育部長竟然還說退學不是理想的作法,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亦表示要糾正學校之處分,姑息與鄉愿至此,令人搖頭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