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與生活,我想說的是...
2015年1月28日 星期三
平凡就不幸福嗎?
陪同八歲被送到育幼院
,
罹患中度身心障礙的聲請人開庭
,
訴求是希望法官能裁定減輕扶養義務為每月
2000
元。
對面坐的是罹癌
,
左手截肢又失明
,
目前由市政府安置在醫院的爸爸。爸爸了解女兒的艱難後
,
嘆了口氣就答應了
,
但條件是
:
一、希望妳在爸爸生日時帶著蛋糕來看爸爸。
二、希望妳有空時去看看哥哥
(
重度智障
,
目前安置於療養院內
)
。
我相信在場的每個人都鼻酸了。
這要求何其卑微
,
令人不敢想像這一家人如何在社會底層掙扎
,
經歷的是多麼艱難的人生
…
所以縱使平凡如你我
,
只要平安健康
,
家庭和樂
,
工作穩定就很幸福了
,
真的要好好珍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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