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與生活,我想說的是...
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不如不相見
昔日的戀人,卻被迫在法庭相見,是何等的悲哀呢?
雖然我只是朋友的辯護人,而聲請傳她來作證的是其他被告,但朋友知道了這件事,我還是明顯感受到了他心中極大的震動.我不禁揣想證人會怎麼看這件事?這些塵封的記憶對她而言又代表了什麼?想必朋友心中必定更百感交集吧!
無論如何,這樣的相見,還是不如不見,讓回憶停留在彼此的心中吧~
我只能暗自祈禱,這樣殘酷的場景別真實上演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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