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

關於「失去」

「隨著我們長大成人,我們得到了許多東西,同時也失去了許多東西。然後,隨著時間過去,失去的東西也越來越多。『失去』雖然令人悲傷,但那就是人生。因為我們活著,所以只能懷抱著那些回憶繼續前進。」
              —   引自高橋和香子,《看見,村上春樹》(2004年5月1版第51頁)

經常聽受刑人或客戶長吁短嘆地說過去如何、如何,或者沒有怎樣就如何、如何,好像他們的人生就停留在那裏。然而,時間仍然繼續在走,人生唯一不變的其實是:「誰都無法停止生命的改變」。

因此,留不住的莫強求(其實我們全都無可奈何),好好面對自己的生命課題,並珍惜那些溫暖的回憶,邁開大步向未來前進才不會留下遺憾喔。謹此與大家共勉。

2015年1月28日 星期三

平凡就不幸福嗎?

陪同八歲被送到育幼院,罹患中度身心障礙的聲請人開庭,訴求是希望法官能裁定減輕扶養義務為每月2000元。

對面坐的是罹癌,左手截肢又失明,目前由市政府安置在醫院的爸爸。爸爸了解女兒的艱難後,嘆了口氣就答應了,但條件是:
一、希望妳在爸爸生日時帶著蛋糕來看爸爸。
二、希望妳有空時去看看哥哥(重度智障,目前安置於療養院內)。

我相信在場的每個人都鼻酸了。

這要求何其卑微,令人不敢想像這一家人如何在社會底層掙扎,經歷的是多麼艱難的人生…

所以縱使平凡如你我,只要平安健康,家庭和樂,工作穩定就很幸福了,真的要好好珍惜喔。

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

訴訟中當事人死亡,可否由繼承人之一承受訴訟?

由於訴訟程序冗長繁複,若於訴訟進行中發生當事人死亡之情形,《民事訴訟法》第168條、第175條第1項及第176條分別規定:「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其他依法令應續行訴訟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第168條至第172條及前條所定之承受訴訟人,於得為承受時,應即為承受之聲明。」、「聲明承受訴訟,應提出書狀於受訴法院,由法院送達於他造。」以資因應。

惟茲疑義之處在於,是否須由繼承人全體,還是繼承人之一承受訴訟即可?

就此問題,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2728號判決指出:「當事人死亡者應由其繼承人之全體承受訴訟,始為合法。又是否由繼承人之全體承受訴訟,攸關訴訟要件之有無欠缺,不問訴訟程度如何,法院均應隨時依職權調查。」另最高法院81年度台上字第26號判決指出:「按繼承人有數人時,應由繼承人全體承受訴訟,非經繼承人全體承受訴訟,不能除去訴訟程序當然停止之效力。」顯見應由繼承人全體聲明承受訴訟,並提出書狀於受訴法院,訴訟程序始得續行,繼承人之一聲明承受訴訟,實為法所不許,辦理時應有注意之必要。

2015年1月22日 星期四

台北市政府真的上緊發條了

以往針對行政處分,若對行政機關提起訴願,程序往往曠日廢時,承辦人員也不曾主動與訴願人聯絡研商處理方案。

沒想到此次處理一件原有低收入戶資格,於今年度被改為中低收入戶資格之案件,於104年1月20日定稿,1月21日送達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訴願人竟於今日(104年1月22日)接到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承辦人的電話,並於電話中與訴願人研商處理方案,效率之高,實讓人深感驚喜,值得大大鼓勵。

希望這樣的改變持續深化,未來若能成為全國公務機關的標準作業模式,實乃國家人民之福,令人深感期待。

2014年11月5日 星期三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出席股東不足法定人數,而作成決議之效果如何?

就此問題,學說與實務向有不同見解,為此最高法院於民國103年8月5日做成第11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二:「股東會之決議,乃多數股東基於平行與協同之意思表示相互合致而成立之法律行為,如法律規定其決議必須有一定數額以上股份之股東出席,此一定數額以上股份之股東出席,為該法律行為成立之要件。欠缺此項要件,股東會決議即屬不成立,尚非單純之決議方法違法問題。
故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出席之股東,不足公司法第174條規定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之過半數時,所為之決議即屬不成立。」見解確屬於法有據,值得吾人遵循之。

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

戰爭的實態

“被夕陽反射而閃閃發亮的軍刀白刃只會將陣地的所在位置告訴敵方。在那附近傳出的臨死吶喊,不但響徹雲霄,也在地上蔓延。雖然沒有彼此約定,但大家在人世間說的最後一句話幾乎都是「媽!」,這一聲如波紋般向四周擴散,不管在哪裡,這樣的情形都越來越嚴重。”
           ─《十七歲的硫磺島》,秋草鶴次著,2008年1月初版第99頁

本書作者為硫磺島之戰倖存的日本通信兵,當時年方十七歲,與當時同樣年輕的孩子一樣被送上殘酷的戰場(以當時後勤支援不足的狀況,稱之為屠宰場我也不反對),然後被要求「全員玉碎」,這才是那場戰爭真正的實態。

可怕的是,本書不是小說或宣傳,而是倖存者的見證。「那場戰爭到底算什麼?」作者在書中沉重地問,卻沒有人可以回答他。

很明顯的,再多的政治宣傳或精神教育都無法改變:「懷抱著強國夢的大人們決定他們生死」此一殘酷事實,他們只能無奈送死,哭喊媽媽後結束(或被終結)自己年輕的生命,聞之令人心碎。令人不禁想問:「歌頌戰爭的目的何在?憑什麼大人們躲在後方,卻可以用義正詞嚴的姿態叫別人去送死?別人的生命又算是甚麼呢?」

在此誠心推薦此書,唯有瞭解戰爭的實態,才不會被懷抱著強國夢的大人們所利用,或相信不切實際的政治宣傳。畢竟,若不獨立思考判斷,隨波逐流的結果,很可能賠上自己或孩子的將來,實不可不慎。

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人生如何端視你怎麼看

"We are all in the gutter, but some of us are looking at the stars. "
      -By Oscar Wilde (1854—1900)

許多朋友見面的場合,總是抱怨連連,怨氣沖天。但說實在的,其實挫折痛苦都是人生無法避免的過程,即使王爾德這樣的天才作家也免不了貧窮潦倒的命運。每個人既然都像是困在水溝之中,進退艱難,那麼何不多抬頭看看人生的光明面呢?

每天給自己一點希望,才不枉來人世走一遭啊。